深圳:年底实现汽车报废更新约3.5万辆 汽车置换更新约18万辆

2026-02-28 4621阅读

车讯 日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印发《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6年)》。方案提到,到2026年底,实现汽车报废更新约3.5万辆、汽车置换更新约18万辆。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有关工作安排,制定我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提质增效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统筹安排好中央向我市直接下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以下简称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配套资金,重点围绕汽车、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等领域,持续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到2026年底,实现汽车报废更新约3.5万辆、汽车置换更新约18万辆,家电以旧换新约180万件,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产品购新约400万件,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产品购新约150万件,其他自主实施的智能产品购新约200万件,持续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二、支持范围及标准

按照《通知》明确要求,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在国家政策框架内支持其他智能产品购新。

(一)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支持,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用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二)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不超过1.3万元)。[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各区(含大鹏新区、深汕合作区,下同)]

(三)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各区)

(四)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具体补贴品类和补贴标准由市商务局结合我市优势产品情况,根据国家、省有关指导意见另行确定。(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

(五)支持其他智能产品购新。按照《通知》精神,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框架内,支持除第(四)条所列品类外的其他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具体补贴品类、标准和组织实施方式等由市商务局结合我市优势产品情况,根据国家、省有关指导意见另行确定。(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

打开车App,进入“车榜”,查看最新最全汽车产业数据